2019年创于香港,是一家全球优质资产服务的顾问公司,深圳为分公司。服务团队来源于全球各地资深专业领域,均拥有十年以上行业从业经历,专业素质及服务水平备受认同。
服务范围:香港及离岸公司注册,香港银行开户,企业税务筹划及秘书服务,会计及律师上市企业服务,企业架构,房产移民,财富管理,我们致力于为全球高净值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财富管理解决方案,满足高净值客户多样化的海外资产配置需求,亦为各规模企业及创业人士提供一站式专业服务!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
确定利润的来源地须根据有关个案的事实而决定,所以并无一个可以概括适用于各种不同情况的通则。利润是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润的性质及产生有关利润的交易的性质所决定。
所以香港公司在税务上应做出怎样的安排才能完全符合“离岸收入”之利得税豁免要求,香港税局并未有明确的规定。